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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侵权责任中的排除危害
作者姓名:程昭伦  桑振涛
作者单位:[1]贵州大学,贵州贵阳550025 [2]远东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摘    要: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是我国环境侵权的民事责任,其中,排除危害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与损害赔偿具有的事后补救功能相比,它起着预防损害之作用。传统侵权法注重赔偿损失,在环境侵权领域应倡导排除危害之广泛适用。但是,排除危害在具体适用时,又必须对侵害者与受害者之间对立的利益进行平衡。

关 键 词:环境侵权责任  赔偿损失  排除妨碍  停止侵害  侵权法  适用  损害赔偿  对立  领域  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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