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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系数相加”的方法出具的伤情鉴定意见是否具有可采性
作者姓名:
王雄
摘 要:
<正>一、对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进行实质性审查的意义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的规定以及《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28条、第29条之规定,故意伤害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之一是被害人因故意伤害行为所遭受的损伤至少达到轻伤二级以上,因此,故意伤害案件中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具有认定罪与非罪的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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