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名称法律制度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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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振杰.原产地名称法律制度评析[J].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58(1):4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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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振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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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杭州商学院法学院 浙江杭州31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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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比较了我国现存的两项原产地名称法律制度的差异,认为两种原产地名称保护制度之争实质是在保护原产地名称方面应以市场调节手段为主还是以政府调节手段为主的争论。根据现代市场经济原理和我国目前国情,笔者认为只要注意原产地名称注册和管理的协调与适当分工,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和原产地证明商标制度可以合理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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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原产地名称 法律制度 市场调节手段 政府调节手段 商品生产 地域范围 产品质量 |
文章编号: | 1009-1505(2003)01-0043-05 |
修稿时间: | 2002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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