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重伤、轻伤、轻微伤鉴定》标准的修订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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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兴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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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阳市公安局,辽宁辽阳,11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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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是两院两部于1990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是公安部于1997年1月1日实施的.三个标准的颁布,为人体损伤程度评定提供了科学依据,对维护法律尊严和公正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实践中,上述《标准》缺乏系统性,部分条款文字表达不准确,给正确理解运用《标准》带来一定难度,三个标准亟待修订.现笔者提出个人拙见,供广大法医同道商榷,以进一步完善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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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医学 鉴定标准 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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