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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行政不作为诉讼中的“循环诉讼”问题
作者姓名:郭廷才
摘    要: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有积极实施法定行政作为的义务,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能够履行而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行政形式行政相对人就行政主体的不作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对被告重新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按照《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司法权不能代替行政权的行...

关 键 词:行政不作为  提起诉讼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相对人  行政诉讼法  人民法院  行政主体  行政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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