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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宋福祥案的再思考
作者姓名:王欣元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学院 中国上海200042
摘    要:1994年6月30日晚,宋福祥酒后回到自己家中,因琐事与其妻李霞发生争吵、厮打。李霞说:“三天两头吵,活着还不如死了。”宋福祥说:“那你就死去。”当李霞寻找自缢用的凳子时,宋喊来邻居对李霞进行规劝。邻居走后,二人又发生吵骂、厮打。在李霞寻找自缢用的绳索时,宋采取放任态度。李霞于当晚在其家门框上自缢身亡。这是一个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议颇大的案件,在其定性问题上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有罪说认为,被告人宋福祥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的间接故意杀人罪;无罪说则认为宋福祥是无辜的。双方争议的焦点有三个:1.宋福祥有没有救助李霞的刑法上…

关 键 词:宋福祥  案件  罪刑法定原则  刑法  故意杀人罪  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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