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对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再认识
作者姓名:王素莲  高燕翔
作者单位:山西大学经济系!山西 太原 030006,山西大学经济系!山西 太原 030006
摘    要:何为以公有制为主体 ?在保证公有制经济一定数量的前提下,加强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就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以公有制为主体,是由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决定的,它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是实现劳动人民在政治上、经济上的主人翁地位和共同富裕的保证,还有利于克服市场失灵现象。

关 键 词:公有制  主体  所有制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