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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摘    要:正(2016年11月17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验动物管理工作,保证实验动物质量,适应科学研究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饲育,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寄生虫实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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