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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直通”渠道 掌握“一手”民意——省人大常委会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
摘    要:正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立法法》"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制定了《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对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选择基层立法联系点时,我省立足全省实际,统筹考虑,兼顾城市与农村、平原与山区、区域与行业等多种成分,使征求意见和听取建议的渠道更加多样、全面。征求联系点意见建议注重广泛性,做到五个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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