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犯罪最低标准意义上的犯罪构成理论之批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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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志祥 袁宏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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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2.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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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赵秉志教授主持的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犯罪构成论体系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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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成立犯罪最低标准意义上的犯罪构成理论偷换了犯罪成立这一概念,曲解了犯罪构成要件的功能,导致基本犯的犯罪构成要件陷入无法确定的状态,将犯罪构成符合性评价与犯罪形态符合性评价人为地割裂为两个独立的、前后衔接的步骤.犯罪构成是成立犯罪的标准,并非是犯罪成立的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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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犯罪成立 最低标准 犯罪构成 犯罪形态 符合性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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