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是人之存在的“本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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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曙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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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湖南,长沙,41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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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以人为本的‘元’哲学研究》[批准号:08BZX012]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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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存在论承诺是马克思人学不可或缺的意义维度。但究竟如何理解马克思人学的存在论思想,学术界众说纷纭。根据我的解读,马克思是将“人的感性生存活动”、“感性生活”确立为人之存在的存在论根据,马克思人学的存在论基础就是“感性生活本体论”。那么,“物质”何以不能成为人之存在的本体呢?从理论上说,人的“感性对象”≠“感性活动”;从现实来看,人的“直观形式”≠“人本身”;从本质上说,人的“存在”≠“物质”。因此,“物质”作为人之存在的“本体”不能成立,马克思人学本体论不能归结为物质本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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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马克思人学 物质 物质本体论 感性生活本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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