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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规定的党的领导干部六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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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蒙泽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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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独山县麻尾工业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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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章第六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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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领导干部 党章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马克思列宁主义 标准 毛泽东思想 马克思主义 邓小平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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