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犯有权作父亲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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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柏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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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平心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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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0年6月,无妻儿的农民张某强奸了邻村17岁的弱智少女方某,被判有期徒刑5年。方某被强奸以后怀孕,次年生下一男孩,现年5岁。张某刑满释放后,得知方共生厂一男孩.张其在要求与方某结婚被拒绝后,又要求领养小男孩,遭方某父母拒绝。张某在监狱学了一点法律知识,遂向法院起诉,主张其作为小男孩生父的权利,以方某弱智、不利小孩成长为由,要求法院把孩子判给他抚养。该案引起了很大争议。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强奸行为是为法律所禁止的犯罪行为,绝不会产生法律上的权利,由强奸行为所生子女不能产生法律上的亲子关系。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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