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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真正身份犯的间接正犯——兼论刑法修正案(七)第十三条
引用本文:王庆刚.论真正身份犯的间接正犯——兼论刑法修正案(七)第十三条[J].研究生法学,2010,25(1):82-87.
作者姓名:王庆刚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100875
摘    要:真正身份犯的间接正犯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利用者具有身份而被利用者不具有身份;另一种是利用者不具有身份,被利用者具有身份而不具有责任。前一种情况,有身份者成立间接正犯,无身份者成立间接正犯的帮助犯;后一种情况,因利用者不具有特定身份,无法充实犯罪构成,不能成立真正身份犯的间接正犯,由于被害人的法益受到侵害,应单独对此种情况作出法律拟制的规定,以弥补间接正犯理论之不足,刑法修正案(七)第13条亦有所体现。

关 键 词:真正身份犯  间接正犯  共同正犯  法律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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