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为狗伤心不赔偿
摘    要: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要求精神赔偿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是掌握不好大原则,自己的利益也可能无端受损。在这方面,阮女士深有体会。这天晚上八点多了,阮女士下楼遛狗遇上了同是遛狗的邝先生。由于他们都没有给自家的"宝贝"拴狗链,两条小狗见面就撕咬起来。阮女士家的"哈利"是条博美犬,体型小,被邝先生家的"大熊"咬得够戗,当晚就死了。经动物诊所当晚诊断,"哈利"系因被大型犬咬伤后室息致死。这么多年了,"哈利"跟家里的一口人似的,它死于非命,阮女士整天失魂落魄得饭不香觉不酣,好长日子都过不来这劲儿。阮女士得知,"大熊"身高37厘米,邝先生为"大熊"办理"北京市养犬登记证"时,将该犬的身高填写为"30厘米","大熊"身高不符合《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她更觉得"哈利"死得冤屈,最后选择了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她告到法院,要求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