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石油工业环境保护的法律视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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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岩,纪光欣,董文兵.我国石油工业环境保护的法律视阈[J].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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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岩 纪光欣 董文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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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石油大学(华东)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石油大学(华东)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石油大学(华东)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山东 东营 257061,山东 东营 257061,山东 东营 257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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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石油工业环境保护法是石油工业环境保护的最主要调控方式,其理论基石是可持续发展观。石油工业的环境保护重在预防优先,源头控制。政府应通过立法,运用行政指导、行政许可、宏观经济调控等多种手段对石油工业的环保进行事前规制;造成环境污染的石油企业应当承担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在内的环境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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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石油工业环境保护 规制 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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