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逻辑思维与法律思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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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郝铁川.论逻辑思维与法律思维[J].现代法学,19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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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郝铁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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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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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英国法学家麦考密克和奥地利法学家魏因贝格尔在他们合著的《制度法论》中指出:“法律科学的任务就是要通过了解法律行为和法律规范之间的规范─—逻辑联系与它们作为社会现实(即作为实证法)之间的规范─—逻辑关系来理解法律的充满活力的性质。”“法律能动性理论试图对现行法律予以逻辑的重新阐释,以便用这种方式理解和全面描述现行法律。从法律能动性的观点看,法律的有效性取决于法律体系内在的逻辑联系,从而可能承认法律存在于时间坐标之内。”①可令人遗憾的是,在中国时下流行的法理学论著、教材中,罕有论及逻辑思维与法律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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