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纯正不作为犯实质义务来源的品格矫正——基于法益保护与规范维持贯通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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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霖.不纯正不作为犯实质义务来源的品格矫正——基于法益保护与规范维持贯通的思考[J].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6(4):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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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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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大学犯罪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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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面对不纯正不作为犯实质义务来源扩张的品格危险,应立于违法二元论的立场之上建构作为义务的二元实质标准对其进行品格修正。将法益保护与规范维持相贯通,实现事实考察与规范判断的双重关注。在因果关系支配可能性阶段,以法益保护为基点进行事实判断,考察作为义务成立的前提条件;在社会团结义务之合理信赖阶段,以规范维持为基点进行价值衡量,考察作为义务成立的实质基础。通过事实考察与规范衡量的双层过滤,确立密切信赖共同体的作为义务与临时危险共同体的作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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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益保护 规范维持 二元实质标准 密切的信赖共同体 临时的危险共同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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