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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中的“皇冠宝石”制度——兼评《关于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第19条
摘    要:皇冠宝石制度主要是指在附加剥离限制性条件批准企业合并时,竞争执法机构可要求当事人承诺剥离构成范围不同的两套资产包,若首选的剥离方案失败,则启动替代性的剥离方案。皇冠宝石制度对降低经营集中附限制性条件的实施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立法上借鉴这一制度时,应将其外延拓展至附加行为性条件的案件之中,并以具体列举的方式明确适用条件。实践中,竞争执法机构应坚持审慎、严格的立场,并通过保密规则、先行购买制度优先适用等一系列机制克服皇冠宝石制度实施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关 键 词:反垄断法  经营者集中  限制性条件  皇冠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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