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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环境执法激励机制考察
作者姓名:何艳梅
作者单位: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
摘    要:本文所论的“环境执法激励”,是指各级政府及其环境管理部门对下级政府及其环境管理部门或内部工作人员执行环境法律法规的激励措施,包括权力激励、财政激励、竞争激励和荣誉表彰等。一、建立健全环境执法激励机制的正当性和可行性 环境行政权的主体——政府及其环境管理部门是一个抽象概念,在现实中是由政治家和公务人员组成的,他们也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他们的理性也是有限的,会发生恣意行为、权力寻租等情形,导致“政府失灵”。

关 键 词:环境执法  激励机制  管理部门  下级政府  “政府失灵”  环境行政权  “经济人”  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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