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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诉讼中证人作证时可变性心理特征及其防治
摘    要:证人作证时可变性心理的一般特征证人作证时可变性心理是指证人在作证时,由于善意或恶意的心理因素所导致证人证言的虚伪性和多变性的主观心理状态.(一)证人作证时的谨慎心理,是指证人在作证时,由于心底谨慎,认为弄不好要负法律责任,而对作证所采取的谨慎小心的心理特征.持此心理的证人,在作证时唯恐出现差误,因此会使证言反复补充,多次修改,于是出现证言的可变性.(二)证人作证时的恐惧心理,是指证人作证时,由于害怕出庭作证,害怕被告方打击报复,而对作证所采取的避重就轻或不敢作证的心理特征.持此心理的证人,往往会以假乱真,假假真真,回避要害,反复无常,因此,也会使证言出现可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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