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无精斑证据性犯罪案件其他物证DNA检验(附6例报告)
引用本文:马卫东.无精斑证据性犯罪案件其他物证DNA检验(附6例报告)[J].证据科学,2001,8(4):228-229.
作者姓名:马卫东
作者单位: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
摘    要:在性犯罪中最有效的取得证据的手段之一是对现场遗留的精斑及混合斑进行检验.但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在实际检案中有许多性犯罪精斑检验为阴性,不能为性犯罪提供有力证据.笔者在性犯罪案件中注意提取与性犯罪有关的其他物证(如血迹、唾液斑、阴毛等),通过作DNA检验,为案件侦破提供了重要证据.现报告如下: 一、材料 自我室自1997年1月~1999年12月受理的PCR检验强奸案件6例,检材为血痕、唾液斑、阴道斑、组织块、带毛囊阴毛等.

关 键 词:性犯罪  精斑  DNA检验

DNA test in the negative sample of sperm spot —with 6 cases report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