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国家机构中的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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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成志.人民法院在国家机构中的地位[J].法学杂志,19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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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成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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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法院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担负着打击敌人,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任务。明确人民法院经宪法和其它法律规定的在国家机构中的地位,充分发挥国家审判机关应有的职能作用,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树立法律的极大权威,实行依法治国,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民法院在新中国成立后至1954年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颁布前,是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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