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与地方性知识——兼论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发展模式 |
| |
引用本文: | 张斌,潘晶.论法律与地方性知识——兼论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发展模式[J].当代法学,2003(10). |
| |
作者姓名: | 张斌 潘晶 |
| |
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 硕士研究生 210093,硕士研究生 |
| |
摘 要: | 法律从根本上讲只是一种地方性知识。克利福德·吉尔兹说,“我始终认为……法律就是地方性知识”。这里所谓的地方性知识,一般包括二层意思:一是指任何特定的、具有地方特征的知识;二是指在知识的生成与发展中所形成的特定的情境,包括由特定的历史条件所形成的文化与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