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浙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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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一义.建设“法治浙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6(3):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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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一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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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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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建设“法治浙江”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浙江的具体实践。当前,我省正站在“十一五”发展的新起点上,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省委提出并推进“法治浙江”建设,与十六大以来省委作出的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有机构成了我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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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浙江 依法治国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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