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责、权、利关系及其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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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牛天秀.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责、权、利关系及其平衡[J].唯实,2003(7):5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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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牛天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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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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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共管理中涉及的非政府组织 (亦称非营利组织、社会团体等 )主要指狭义上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组织。这些非政府组织主要由政府承办 ,其组织行为活动一定程度上受政府的影响 ,因此 ,管理活动中必然在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产生一定的权力关系、利益关系和责任关系。为切实保证非政府组织以公益服务作为原则和方向 ,需将法律合同方式、监督反馈机制、问责机制等结合起来 ,重视非政府组织自身的道德素质培养 ,在达到组织内部责权利统一的前提下 ,达到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责权利关系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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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政府组织 权力 利益 责任 |
文章编号: | 1004-1605(2003)07-005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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