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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与精神损害赔偿
作者姓名:余学梅  刘成义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系 湖北武汉430060
摘    要:本文采用比较法与历史分析法的方法,指出造成违约责任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合同法的许多制度受到旧法的影响,历史的惯性使得人们无视它存在的现实基础。随着现代各国合同义务的扩张,合同责任的基础已发生了很大变化,承认违约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才能反映社会现实的变迁对法律的新诉求。此外,本文对反对违约责任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意见进行了分析,从而对立法的完善提出相关建议。

关 键 词:违约责任  精神损害  责任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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