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调整医保缴费最低基数1397.0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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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项.福州市调整医保缴费最低基数1397.08元[J].就业与保障,2008(10):4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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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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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从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以福州市2007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23950元计算,从今年7月-2009年6月,按以下标准调整缴费计算基数。具体为:缴费年限不足25年月补缴标准为,基本医保199.58元,大病统筹169.65元:月缴费基数方面,最高为5987.49元,最低为1397.08元(基本医保)、1197.50元(大病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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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缴费年限 计算基数 福州市 社会平均工资 大病统筹 管理中心 医疗保险 在岗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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