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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调整医保缴费最低基数1397.08元
引用本文:林项.福州市调整医保缴费最低基数1397.08元[J].就业与保障,2008(10):48-49.
作者姓名:林项
摘    要:近日,从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以福州市2007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23950元计算,从今年7月-2009年6月,按以下标准调整缴费计算基数。具体为:缴费年限不足25年月补缴标准为,基本医保199.58元,大病统筹169.65元:月缴费基数方面,最高为5987.49元,最低为1397.08元(基本医保)、1197.50元(大病统筹);

关 键 词:缴费年限  计算基数  福州市  社会平均工资  大病统筹  管理中心  医疗保险  在岗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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