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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字之见想到刑、民之别
作者姓名:
金信年
摘 要:
读《法学》第六期刊载"一字之见——建议'阴私'与'隐私'统一起来"一文后,颇有所思:为什么刑事诉讼法中用"阴私",而民事诉讼法中用"隐私"?是用词不当还是两者含义有别?我的理解是含义有别."阴私"专指男女间不便公开、有伤风化的事.例如强奸案中某些具体的情节,在审理中往往不宜公开.因为"阴私"涉及罪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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