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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摘    要:(2008年8月1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本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

关 键 词: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法院  专门委员会  审计工作报告  工作机构  组成人员  人民检察院  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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