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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中的反向混淆
作者姓名:张伟
摘    要:从2007年5月18日和24日两次公开开庭审理作出的二审判决生效之日起,蓝色风暴——这起被媒体戏称为“蚊子叫板大象”的案件终于落下帷幕,原告的诉讼请求几乎全部得到满足。但是本案带给人们的思考却是无限的。本案中,原告蓝野公司是浙江省丽水市的一家小企业,2003年12月14日核准注册了蓝色风暴的商标,适用于第32类商品之上。

关 键 词:商标侵权  反向混淆  2007年  二审判决  开庭审理  诉讼请求  小企业  丽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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