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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开征事业单位工作保险费
作者姓名:郭来闲
作者单位:龙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摘    要:为维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大田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享受保险待遇。一、参保范围: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除外的县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大田县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职工。

关 键 词:事业单位  工伤保险费  大田县  民办非企业单位  会计师事务所  工作人员  律师事务所  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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