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的“人身特护权”与遵纪守法是相辅相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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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士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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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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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几年,一些人大代表“犯事”的报道不时见诸新闻媒体,有的故意杀人,有的涉黑,有的抗税、抗法,还有的贪污贿赂或其他经济犯罪等等。比如全国人大代表王廷江不仅不遵守航空规定,反而组织手下人殴打机场工作人员;辽宁省人大代表侯建军仅仅与人发生口角,就驾车追撵被害人并将其当场撞死;全国人大代表、原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振汉贪污受贿被判死缓;陕西省高陵县人大代表、原高墙村村委会主任种永奇“雇凶杀人”……例多纸短,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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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大代表 "人身特护权" 遵纪守法 经济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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