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区吸烟丢“铁饭碗”,公司“炒”员工有依据 |
| |
作者姓名: | 小保 |
| |
摘 要: | 小保:2011年6月14日,某公司打浆工陈锋于工作期间在禁烟区内吸烟,被他人发现。该公司认为。室外吸烟亭系公司唯一指定的吸烟场所,并告知了所有员工。该公司员工手册也规定,员工在禁烟区吸烟的,或把易燃物料带入公司,或在公司或工厂任何区域丢弃燃烧物.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依法解除与该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陈锋已签收了此员工手册。6月17日,该公司向陈锋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关 键 词: | 公司规章制度 员工手册 “铁饭碗” 吸烟 解除劳动合同 禁区 陈锋 通知书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