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江对“民政”做出新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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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10月,浙江省召开第十五次全省民政工作会议.浙江省省委书记张德江指出:民政历史悠久,地位重要,是统治阶级的“惠民之政”、“治民之要”。新中国成立后,民政“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其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成为“为民之政”.是一大国政、德政.善政。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民政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党的执政基础,直接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基本职责。张德江强调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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