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中国近代法学教育的先导——天津北洋法政学堂
引用本文:兰绍江.中国近代法学教育的先导——天津北洋法政学堂[J].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1(1):31-32.
作者姓名:兰绍江
摘    要:20世纪初,摇摇欲坠的满清王朝为形势所迫,欲效仿日本走“变法维新”之路。1901年1月,光绪皇帝颁布上谕,决定实行新政,包括变法修律、政制改革、设新学、废科举等。随着各种新律的全面修定,推行新法的法学人才日见短缺,当时急需培养大批汇通中西法律的人才。清廷遂派出大批留学生到日本,习学日本的法律,并从1906年起,以这些留日学子为核心创办了中国第一批官办法律学堂,其中最著名、影响最大的是天津的“北洋法政学堂”。光绪三十二年(1906)夏,直隶总督袁世凯听取赴日本考察的阎凤阁(后来的直隶省议会议长)、梁志宸(后来的直隶省议会副议长)…

关 键 词:法学教育  法律学  法学人才  修律  政制  新法  颁布  变法  新政  光绪皇帝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