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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摘    要: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关 键 词: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议通  第六届  修订  全民族素质  适龄儿童  权利  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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