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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关于成立湖南省高等教育局和湖南省广播管理局的通知
摘    要:经国务院批准,我省成立"湖南省高等教育局"和"湖南省广播管理局",作为省人民委员会的工作部门,并分别受中央有关部、局的领导。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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