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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权的行使要以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为前提
作者姓名:刘启贵
作者单位:青海省法律援助中心
摘    要:2006年10月的一天下午.某中学初三学生杨小小擅自离校去玩,没有到教室上课。班主任张老师检查教室时发现了杨小小旷课的事实。因见杨小小的书包在课桌内他便打开察看.当发现杨小小早恋的信件后他便将书包、信件等拿到了办公室。杨小小回校向张老师索要书包时.张老师出示信件要求其解释.杨小小在拒绝解释的同时乘老师不备一把抢回书信塞入自己口中,

关 键 词:初三学生  合法权益  教育权  保护  老师  班主任  书包  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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