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
作者姓名:张建平
作者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大常委会
摘    要:正法律是国家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是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地方立法是我国社会主义立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是中央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出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发挥立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提出的一项重要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