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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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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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省兰州市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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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法律是国家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是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地方立法是我国社会主义立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是中央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出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发挥立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提出的一项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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