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区(县)级人大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应把握三种关系
引用本文:郭轩宇,潘建国.区(县)级人大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应把握三种关系[J].人大研究,2018(1).
作者姓名:郭轩宇  潘建国
作者单位: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大常委会;
摘    要:正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地区重大事项行使决定权,是《宪法》《监督法》《地方组织法》等所赋予的一项基本职权。但在实际工作中,其作用发挥普遍比较薄弱。究竟区(县)一级人大如何推动这项工作的提质发展?笔者认为,应在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注意正确把握好三种关系。一、正确把握界定"重大事项"内涵和外延的关系,科学选取人大决定的议题如何科学规范"重大事项"的内涵,是当前区(县)人大正确行使这一重要职权的关键问题。要解决好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