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焦作民主法治建设新篇章 |
| |
作者姓名: | 李纲 刘静 |
| |
摘 要: | 正2015年3月,新修改的《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同年7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焦作成为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之一。获得地方立法权,对于推进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具有重要意义,开启了焦作民主法治建设的新篇章。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焦作市人大常委会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道路上砥砺前行。立法之要,首在得人万事开头难。特别是由于立法工作的政治性、专业性、理论性、实践性很强,新获得立法权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