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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商业贿赂犯罪中财物的范围
作者姓名:田园  张振鹏
作者单位:1.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检察院
2.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政府
摘    要:我国刑法一直将“财物”严格限定在金钱和物品的范围之内,但因过于狭窄而不利于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的实际需要;财务以外的其他物质利益与非物质利益同样可以体现贿赂中的非法对价关系,与金钱贿赂行为在本质和社会危害性上并无区别;同时,将财务以外的其他物质利益与非物质利益纳入刑法的调整范畴,既有利于法律体系之间的协调,也有利于与国际刑事法律的接轨。

关 键 词:商业贿赂  物质利益  非物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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