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派与中国法学的学派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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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全弟,李云波.学派与中国法学的学派化[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4(3):160-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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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全弟 李云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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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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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上海市重点学科经费资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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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学派的产生缘于思想的发达,以及人们对不同思想群体进行区分的必要。学派不同于帮派、党派、教派、流派,也不同于学科。学派的繁荣程度反映一个社会群体整体的文明发达程度。中国法学尚未形成学派,但在将来有可能形成学派。影响中国法学学派产生的直接外部条件主要表现为学术体制和哲学基础学科,内部条件主要表现为学派意识和学者的自觉。在外部体制一定的条件下,法学学派的产生更应依靠法学界学者的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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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学派 中国法学 学派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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