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案号一审:(2007)青民四初字第6号二审:(2010)鲁民四终字第227号【案情】原告:韩国输出保险公社(英文名称:KOREA EXPORT IN-SURANCE CORP.)。被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一、关于信用证的相关事实。2004年8月2日,被告通过SWIFT(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电讯系统向韩国丰业银行首尔分行(THE BANK OF NOVASCOTIA SEOUL BRANCH)发送由其于2004年7月30日开立的编号为LC0440140000791的不可撤销、可转让信用证。开证申请人为山东省东方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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