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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步云公司与上海华源公司商标所有权转让纠纷不予受理案
作者姓名:郑学林  姜启波  李伟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 副庭长
摘    要:人民法院经依法审判民事案件,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后,该案的被告又就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虽然不属重复起诉,但依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人民法院仍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关 键 词:不予受理  所有权转让  人民法院  一事不再理  民事判决  奉化步云公司  商标所有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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