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刑法不能犯之探究——以韩国刑法第27条为核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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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军男 王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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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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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韩国刑法第27条在"不能犯"标题之下明确规定了不能犯可罚的内容。据此,行为"不可能发生结果"和具备"危险性"成为韩国不能犯的结构特点。前一特点与可罚的障碍未遂相区别,只能进行"事后判断";后一特点与不可罚的不能犯相区别,只能进行"事前判断",且在具体的判断上,通说主张"具体的危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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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能犯 不能未遂 危险性 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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