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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兼谈对我国《海商法》第252~254条的修改
引用本文:张贤伟.论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兼谈对我国《海商法》第252~254条的修改[J].中国海商法年刊,2001,12(1):307-320.
作者姓名:张贤伟
作者单位:广州海事法院,广东,广州,510300
摘    要:文中结合实体法和程序法有关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具体规定,力求将二者融会贯通,指出实践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问题,明确立法存在的缺陷并提出修改意见,试图更加完善我国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

关 键 词:代位求偿权  诉讼主体  赔偿范围  权益转让书
文章编号:1003-7659-(2001)01-0307-14
修稿时间:200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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