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从严从重”还要“从快”?——从强奸卖花女案看新闻与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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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一刀.为什么要“从严从重”还要“从快”?——从强奸卖花女案看新闻与司法[J].南风窗,199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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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一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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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韶关9·20涉嫌强奸卖花女案是广州近时最引人瞩目的要闻大案。报道一出(《新快报》最先),司法机关迅即作出反应:省公安厅厅长陈绍基当即批示“决不姑息”,省高院院长吕伯涛指出“性质恶劣,影响很坏”,《韶关日报》更要求“严惩人渣,决不姑息”……此案典型地重演了恶性刑事案件的报道和审判的一般模式:新闻报道小心翼翼地揭露→司法部门充满正义地表态→犯罪分子被“从严从重从快”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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