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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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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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交公路发〔2 0 0 4〕2 1 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质检总局、安全监管局、工商总局、法制办联合制定的《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已报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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